我被当地法院布控了,跨省可以使用身份证吗

2025-03-21 16:49:5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不可以。

在信息化执行越来越普及的今天,法院的执行措施日益完善,与各部门的联动也更加紧密。布控,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限制住高档酒店,限制在银行贷款等措施,不断挤压着“老赖”的生存空间。

例如,福安法院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与公安机关布控工作的无缝对接。

老赖只要在福建省内使用其本人身份证,就可能触碰到公安网上协助布控系统,警方将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法院。执行备勤和公安协助查控逐渐成为搜寻老赖的一张“法网”,让外出躲避抗拒执行的老赖无处藏身。

扩展资料

真实案例

被执行人沈某在德清武康镇某网吧用身份证登记上网时,武康派出所的监控网络系统发出了警报并立即通知法院,执行人员火速赶到该网吧,并当场将沈某抓获。通过做工作,沈某由母亲担保并同意将车辆暂扣于法院。

无独有偶,同日下午,黄某同样在网吧被抓获。2015年3月,黄某向朋友李某借款80万元,由于黄某企业倒闭无法归还,李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李某胜诉后,黄某一直逃避债务,并玩起“躲猫猫”。被抓后,经3个小时耐心说服教育,黄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第二天归还全部借款。

参考资料:人民网《发出全国首张“限驾令”的法院》

宁德法院网《福安法院联合公安布控 老赖难逃法网》

浙江新闻网《失信人员难逃“天网”》

回答2:

靖向当地法院请示报告。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回答3:

各级人民法院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通过网络技术随时发现其行踪的手段。
法院通过公安信息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布控,根据被执行人活动情况、案件难易程度等对案件进行分类排查,将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活动地点难以确定等案件列入布控对象,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只要一出现,布控系统便能随时发现其行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