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学过理论,没有实践过,理论说是不可以的,因为我国采用权责发生制,
各做各的。本月发生了,到下个月更麻烦。
会计就是不可以偷懒。你偷懒,工商、税务可不懒~
原则上不可以!
你可以把凭证处理了把账登上,凭证与下个月的装订在一起(下月凭证封面上要注明:**年**月**日-**年**月**日)。
如果你公司实在太小,而你又忙不过来(其他事太多),在不跨会计年度及不影响纳税的情况下也可以。
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及时性,这样可以及时反映资金及其他情况。
1、如果收入不及时入账,报税就会延后,违反税法规定的,如果查处,会有罚款;
2、收入、费用等不及时入账,银行、现金的余额以及费用的发生额就不真实,老板会不高兴,如果自己是老板,请参考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