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社保卡的方法如下:
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2、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3、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注:社保卡必须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会将限制使用。
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持卡人应立即申请挂失。挂失分为口头(临时)挂失和书面(正式)挂失。
1、口头(临时)挂失,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网点、“12333”电话、网上服务渠道办理,也可通过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办理。
2、书面(正式)挂失,须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网点、合作商业银行网点分别办理。
社保卡补办条件:
1、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
2、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3、社保卡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写。
补办资料:
1、身份证;
2、数码相片回执(已提供相片回执的则无需提供);
3、《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
4、原来社保卡(满足条件2、3需提供)。
补办流程:
方式一:参保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社保合作银行办理补办手续即可。
方式二:单位登录企业非CA认证系统后,在“社会保障卡业务”中的“单笔申请制卡”页面申请新的卡号后,再进入“打印制卡清单”页面打印制证清单,再连同数码相片回执、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制卡窗口补办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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