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夫妻在闹矛盾时候,总是费尽心思签订离婚协议书。认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对方对离婚就不能反悔,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方面更不能反悔。
其实不然。
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我国婚姻法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你的情况可以不用履行离婚协议书,不用支付5万元。
但愿对你有所帮助!
离婚协议书只有在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按手印后并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1、协议离婚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当事人双方必须亲自申请,不得委托别人代理,还要出具两人共同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及债务的处理等平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3、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你们这份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就没有法律效力。
起诉离婚不同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是对婚姻的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存在争议请求法院作出判决。而协议离婚是对这些问题自行协商后没有争议的前提下办理离婚登记。你们的离婚协议书是以协议离婚为前提的,未办理离婚登记该协议已经失去效力,如果起诉到法院,就意味着对财产的分割和另外支付有争议,法院只能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依据原协议判决你支付给对方5万元。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会考察协议是否是真实意思以及对离婚应该处理的问题是否都解决了.如果没有就纳入到审理中去.如果协议显失公平或有其他阻碍生效的要件,那么法院会依据一方的申请而撤消该协议.然后再按照离婚诉讼的程序进行审理.
这5万是否给,看你们的财产分割,孩子抚养以及在婚姻关系上的过失程度.如果依据以上几点都不该给,那么法院会考察你的意思,也就是说你可以反悔
你好,我也来试着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签订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后,该协议成立,但夫妻财产分割是离婚的后果之一,在婚姻关系终止前,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同子女抚养协议一样,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才生效。因此,夫妻在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协议就不能生效。《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所涉“离婚协议”,应仅指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过的夫妻离婚协议。
因此在你们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之前,你可以对所订立的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意志的反映,在其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肯定是可以改变的。
如果你起诉的话,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看似法院不审查你们的离婚协议。但是我觉得离婚协议可以看作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也就是当你们离婚这个条件成立的时候,你就应该按照该离婚协议履行其内容。因此我觉得法院判你们离婚,并会让你履行给付你妻子5万元。
所以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你们重新订立该协议,或者修改,或者你能证明订立该协议时并非你真实意思表示(因为你们本来没有共同财产,而你却要在离婚后给她5万元)等情况作为可以撤销的合同辩解。
你最好还是请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