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最好能和平解决,和他她商议同意了最好。没同意只有采取强硬的办法了,通过法院。如果法院不接受申述,分居两年应该能同意申请离婚!这是十年前的了现在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如果实在性格不合可以离 但是若有孩子的话 离婚会让孩子不能快乐成长
如果没有孩子可以,假如有孩子建议你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