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三)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强化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建设,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四)加强水能资源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加强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开发规划和配置方面的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保护河流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