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16岁的高中生,我小学六年级的妹妹,父母离婚判给了他的母亲

2024-11-25 00:23:2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现在的社会,我觉得如果你走法律程序,先不说有没有钱,这件事情没有什么严重性,没有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且你的家人委曲求全。所以,我觉得先熬过这几年,长大了就好过了,这是我的想法

回答2:

有继承权。但不是均分,直接抚养人会多一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的子女还是男女双方的子女,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不以离婚而丧失。继承权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