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朝庭官员中按察史是负责监察的官员。 清代设按察使(通称臬台),隶属于各省总督、巡抚,为正三品官。清末改称提法使,简称臬司。 按察使,官名。宋仿唐初刺史制设立,主要任务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 实为各州刺史的上级,权力仅次于节度使,凡有节度使之处亦兼带观察处置使衔。有先斩后奏的权利,所以实际上是各州刺史头上的“太上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