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象(或听象、视象)是音乐形象中的一个基本特征。
音乐形象,可以从客观、主观两方面考察它的存在状态。
(一)客观存在的——声象
黑格尔说:“艺术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就音乐而论,它组合的“声音形式”当然就是它“诉诸感官”的“声音形象”了。在一些中外论著中还有称“音响形象”、“曲调形象”的,实质都一样,都是从声质料的组合体上来确立这一概念的。费尔巴哈也持“声音形象”(以下简称“声象”)的看法。
(二)主观存在的——听象、视象
任何事物映入主观后形成的感性反映形式基本只有两种:①感觉映象(包括直觉、知觉、联觉、统觉的);②表象映象(包括想象的),此外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