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当防卫把别人打伤警察会不会让我赔偿他医药费

2024-12-20 20:01:32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因正当防卫致人伤害,不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回答2:

1、如果经司法机关调查认定,确属正当防卫,并非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违法责任及民事责任。
2、判断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核心原则是,必须以制止不法侵害人的侵害为主观目的,而非是与对方互殴甚至杀死对方为主观目的,一般的原则应以控制对方手脚,致使对方丧失攻击能力,控制对方后,即不得再向对方采取任何身体上的措施了,此时,应立即报警。否则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甚至故意伤害。
3、国家法律鼓励公民行使正当的正当防卫权利,依据刑法20条的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防卫,造成不法行为人伤亡的,不属于成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如果并非是严重侵害或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受害人面对不法侵害采取正当防卫的,必须考虑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必须以控制对方为核心原则,任何超过该原则的措施,都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4、因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因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应当承担责任。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