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赋予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的管理权`监督权`行政处罚权,不能仅仅看作是一种权力,而更是财政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如果财政部门疏于管理与监督,甚至滥用职权,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更应该算是财政部门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权利。 更多和资格考试相关的考试信息,欢迎登陆高顿财经官网http://www.gaodun.cn/
县以上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 注意是县以上财政部门
县级以上
楼上正解,镇里面的财务处就不能管理。有点小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