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缴财政专户的各款项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三、应缴财政专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取得应缴财政专户的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上缴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入财政专户但尚未缴纳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