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审核通过,等待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挂牌公示
让人提意见抓漏网之鱼的。
也就是得到民众认可的一个过程。
仍有问题可接着追问。
希望解答能帮助到你。
贴个告示,看看群众有没有发现你有不符合条件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