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租房前有签订家电使用合同,则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如果没有签订家电使用合同,需与房东协商处理。
三、按照《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法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如没有明确约定则应由承租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的责任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为避免租房人与房东因家电故障出现纠纷。建议承租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家电故障的维修义务。
这个可以这么说吧
一开始要在合同上说明,房子里电器物品的状况如何,要租客自己去验,再说明租房提供的电器都是谁使用谁负责,如果他对哪个电器不愿意用可以不用,把东西拿走,这就是个双方之前有没协议的问题了
房客也有问题,但是现在去界定很难,什么情况下导致电器坏的原因这就是争论的要点,但这个问题是大部份房东都头痛的问题,如果有一方不妥协,是没有结果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像上面说的,重新再协商,下次租就要想清楚条件了
家电产品的合同约定要细致,要请专业人员来鉴定。这个很难说的,有故意搞坏的、还有磕碰等。都要细致点
按一般常规好像是谁使用谁负责。另有约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