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多久可以探视?

2024-12-27 02:27: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可按各监狱规定执行。一般在入监通知书中有相关内容。

  2. 《监狱法》规定,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扩展资料:

亲属探视程序:

首先,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且具体哪天也有明确规定,因为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另行通知。

到了监狱,有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可询问大门门卫具体位置。手续办理一般用时20分钟,在会见室等待服刑人员一般10-30分钟,请自行算好时间。如服刑人员本月2次会见次数未满,那么早上接见了下午亦可接见。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其他监狱可能会有差别),接见不允许带任何物品给服刑人员。

参考资料:监狱法-百度百科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正在审理期间,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不允许人犯与外界通信和会见,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面。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内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会见日期和有关准备手续等内容 。如果没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找公布的电话询问。

回答3:

判决书生效一个月后

1、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

2、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3、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4、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5、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

扩展资料


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监狱的时候叫做探监。

一般情况下,只要移送审查起诉以后家属就可以申请去看望了;判决后,家属也可以申请看望。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

一般法院做出判决后7日以内会送交执行机关执行,也就是说7日内犯人会送到监狱服刑,到监狱后就可以依照监狱的探视规定申请探视。

一般监狱的探视时间是固定的,详细时间安排需要咨询服刑监狱。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监狱法

回答4: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后,应当在一个月内送交服刑地执行。根据《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间可按规定会见亲属,但并没有明确具体日期,各地监狱规定又不完全一致,可按具体服刑监狱规定执行。

回答5:

  在看守所叫做看望,去监狱的时候叫做探监,一般情况下,只要移送审查起诉以后家属就可以申请去看望了;判决后,家属也可以申请看望。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就移送到监狱执行,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就可以探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