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丧偶后与他人同居的财产分配问题

2024-11-24 05: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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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登记,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但是如果与其只是同居共同生活的话,她作为可以分得财产的人,是可以主张分得部分财产的,但是这不是继承权。
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登记之后根据婚姻法所得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登记自动转为共有财产
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几乎每年都能接到一些“非婚同居”老年人的求助。很多老人通常在遇到难题后,才对自己没登记就住在一起的做法后悔不迭。

  由于同居不属于婚姻关系,老人中一方去世后,在世的老人要想分得一部分遗产,只能通过调解的方式。据悉,福建等省已经开始讨论立法,以求解决老年人非婚同居所产生的财产分配问题。但是,国家立法层面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地方立法中想要有突破,难度很大。

  如果对于财产分配有顾虑,老人可以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或者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财产。这样就可以让子女放心。“很多老人碍于面子而不去做,其实这个是必须的,否则就会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

  对子女干涉老人婚姻的做法,这属于违法行为。老年法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子女的赡养义务也不会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回答2:

1可以进行登记、也可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2如果登记了了,那么在你爷爷过世,不写遗嘱的情况下,会分给老太太遗产。如果仅是同居关系那么就没有财产继承权。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如果分给老太太遗产那她的子女就有继承权。如果双方已经登记了,那她所分到的遗产将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后,属于男方自己那部分,与其男方子女平均分配的数额。如果自婚姻存续期间,继子女也尽有相应的义务,那么就同样有继承权了,也可以继承遗产。如果属于同居关系就不能分的遗产,她的子女也不能分到。

4在你爸爸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就不能全数归在你的名下。你父亲的遗产你只能继承五分之一,因为你的妈妈,妹妹,爷爷,和奶奶也同样继承遗产。因为你的奶奶当时在世,也就享有继承的权利。如果没有物证的情况下,人证也是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5如果老太太就是同居关系,除了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除非你爷爷把财产赠与她,那么她享有的财产就属于赠与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笔钱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是你父亲留给你和你妹妹的,那么就不能全部给你们。因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爷爷奶奶,你母亲和你妹妹以及你同时继承。在你奶奶去世后她的那部分由你爷爷和其第一顺序继承子女同时继承。你就没有继承权了。

回答3: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不能明确属于一方所有的,法律上认为属于共同共有。即对不能分清权利人的财产,按双方平均所有分配。
你给她的钱,以及经她手借出去的钱,如果没有欠条等证明,而且对方不承认的,是无法要回的。
至于孩子的问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判给谁,要通过法院的综合认定,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