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早搏动(premature beat)亦称期前收缩、期外收缩,简称早搏。是一种提早的异位心搏。按起源部位可分为窦性、房性、房室交接处性和室性四种。其中以室性最多见,其次为房性,窦性过早搏动罕见。过早搏动是常见的异位心律。可发生在窦性或异位性(如心房颤动)心律的基础上。可偶发或频发,可以不规则或规则地在每一个或每数个正常搏动后发生,形成二联律或联律性过早搏动。 【病因】过早搏动可发生于正常人。但心脏神经官能症与器质性心脏病患者更易发生。情绪激动,神经紧张,疲劳,消化不良,过度吸烟、饮酒或喝浓茶等均可引起发作,亦可无明显诱因,洋地黄、钡剂、奎尼丁、拟交感神经类药物、氯仿、环丙烷麻醉药等毒性作用,缺钾以及心脏手术或心导管检查都可引起。冠心病、晚期二尖瓣病变、心脏病、心肌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二尖瓣脱垂等常易发生过早搏动。 【发病机制】 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产生。 (一)异常自律性所致冲动形成异常 ①在某些条件下,如窦性冲动到达异位起搏点处时由于魏登斯基现象,使该处阈电位降低及舒张期除极坡度改变而引起过早搏动。②病变心房、心室或浦顷野纤维细胞膜对不同离子通透性改变,使快反应纤维转变为慢反应纤维,舒张期自动除极因而加速,自律性增强,而产生过早搏动。 (二)折返现象--环行折返或局灶性微折返 如折返途径相同则过早搏动形态一致;如折返中传导速度一致,则过早搏动与前一搏动的配对时间固定。 (三)平行收缩 (四)触发激动(triggered activity) 过早搏动可无症状,亦可有心悸或心跳暂停感。频发的过早搏动可致(因心排血量减少引起)乏力、头晕等症状,原有心脏病者可因此而诱发或加重心绞痛或心力衰竭。听诊可发现心律不规则,早搏后有较长的代偿间歇。早搏的第一心音多增强,第二心音多减弱或消失。早搏呈二或三联律时,可听到每两或三次心搏后有长间歇。早搏插入两次正规心搏间,可表现为三次心搏连续。脉搏触诊可发现间歇脉搏缺如。 各类早搏可发生于正常人群,随年龄增加早搏发生率增加。正常人和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各类早搏大多无临床意义。虽然既往把频发和复杂性室性早搏(室性早搏连发、多源性室性早搏、R在T上的室性早搏)与演变为致命性室性快速心律失常预测相关连,但主要取决于有无心脏病和心脏病类型及其程度。 发生在下列特殊背景下的室性早搏,演变为室性心动过速或心室颤动的可能大,如急性心肌梗塞、冠心病心肌缺血时、心肌病、低钾、洋地黄及抗心律失常等药物毒性作用以及原发或继发QT间期延长综合征等。 频发房性早搏见于二尖瓣病变,甲状腺机能亢进,在急性心肌梗塞时提示心功能不全。多源性房性早搏常为心房颤动的前奏。 过早搏动的共同心电图特征为较基本心律提早的一次或多次P-QRS波群。 (一)房性过早搏动 P波提早出现,其形态与基本心律的P波不同,P-R间期>0.12s。QRS波大多与窦性心律的相同,有时稍增宽或畸形,伴ST及T波相应改变的称为心室内差异性传导,需与室性过早搏动鉴别。房性过早搏动伴心室内差异传导时畸形QRS波群前可见提早畸形的P′波。提早畸P′波之后也可无相应的QRS波,称为阻滞性房性早搏。需与窦性心律不齐或窦性静止鉴别。在前一次心搏ST段或T波上找到畸形提早P′波的,可确诊为阻滞性房性早搏。房性早搏冲动常侵入窦房结,使后者提前除极,窦房结自发除极再按原周期重新开始,形成不完全性代偿间歇,偶见房性早搏后有完全性代偿间歇。 (二)房室交接处性过早搏动 除提早出现外,其心电图特征与房室交接处性逸搏相似。早搏冲动侵入窦房结的形成不完全性代偿间歇,不干扰窦房结自发除极的则形成完全性代偿间歇。 (三)室性过早搏动 QRS波群提早出现,其形态异常,时限大多>0.12s,T波与QRS波主波方向相反,ST随T波移位,其前无P波。发生束支近端处的室性早搏,其QRS波群可不增宽。室性早搏后大多有完全代偿间歇。基本心律较慢时,室性早搏可插入于两次窦性心搏之间,形成插入型室性早搏。偶见室性早搏逆传至心房的逆行P′波,常出现于室性早搏的ST段上。 房性及室性早搏,按其与基本心律的关系可有二种类型,以心室早搏为例: 1.配对型 即所有早搏和其前一个QRS波有固定距离,此型多见。 2.平行收缩型 早搏与前面的QRS波群不配对,但早搏之间有固定规律,最长的早搏间距与最短早搏间距之间呈整倍数关系,且常出现室性融合波。 实验研究发现上述规律可由于窦性或异位冲动,在保护性传入阻滞区缓慢递减传导,而在阻滞远端产生阈值下电位,影响平行心律异常冲动形成的自发除极,使之提早,延迟或完全被抑制,而有所改变,称为电张电流调变的平行心律(electrotonic modulatedparasystole)。 房性或室性早搏有时由两个以上异位起搏点产生,心电图表现为二种或二种不同形态、配对间期不等的早搏,称为多源性早搏。连续二次或三次和以上的早搏分别称为连发和短阵心动过速。 应参考有无器质性心脏病,是否影响心排血量以及发展成为严重心律失常的可能性而决定治疗原则。 无器质性心脏病基础的过早搏动,大多不需特殊治疗。有症状者宜解除顾虑,由紧张过度情绪激动或运动诱发的过早搏动可试用镇静剂和β-受体阻滞剂。 频繁发作,症状明显或伴有器质性心脏病者,宜尽快找出早搏发作的病因和诱因,给予相应的病因和诱因治疗,同时正确识别其潜在致命可能,积极治疗病因和对症治疗。 除病因治疗外,可选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房性和房室交接处早搏大多选作用于心房和房室交接处的Ia、Ic、Ⅱ、Ⅳ类药,而室性早搏则多选用作用于心室的I类和Ⅲ类药(参见上文药物分类,也参见第七篇临床药理学概论)。有潜在致命危险的室性早搏常需紧急静脉给药。以Ib类为首选。急性心肌梗塞初期仍常首选静脉内利多卡因。心肌梗塞后若无禁忌,则常用β-阻滞剂治疗。原发或继发性QT间期延长综合征患者,禁用I类药,原发性者可选用β-阻滞剂、苯妥英或卡马西平。继发性者去除病因,宜用异丙肾上腺素或心房或心室起搏治疗。 近来研究(CAST 1989)提示,抗心律失常药有增加死亡率危险。即使有心脏病患者控制室性过早搏动,亦无证据证明使猝死率降低(除心肌梗塞后用β阻滞剂外)。因此应用抗心律失常药应权衡其利弊。国内曾有非心肌梗塞心律失常患者(主要为过早搏动)较大系列多中心试验、较长时期随访,室上性心律失常用普鲁帕酮、莫雷西嗪,室性心律失常用普鲁帕酮、莫雷西嗪、美西律治疗具有一定疗效,未发现严重心脏事件,但用药过程中仍需密切随访监测其效果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对有心功能不全者尤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