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包债权处置需要缴纳: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
一、所得税
1、转让所得应否纳税
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企业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收入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对于 转让财产收入具体含义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指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收入因此转让债权公司有超出债权转让所得应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
2、转让损失否税前扣除
尽管根据 《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3号)第二条相关规定企业债权转让损失属于财产损失般应允许其作税前扣除存限制条件企业除因生产、经营活动发生债权损失作坏账作税前扣除外因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所发生债权损失般均允许税前扣除故若转让方债权系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应收账款则其转让损失税前扣除;
相反若系借款、担保债权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应收款项则其转让损失般允许税前扣除。
二、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营业税仅对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处置动产征税而 债权转让并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故无须缴纳营业税 。
同时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从事其经营活动单位和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之规定发票系因经营业务而开具转让方转让债权行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需开具发票 。
三、印花税
印花税采用列举方式确定征税对象《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债权转让合同作应税凭证故律师认除非债权转让涉及动产、股权等财产转移否则应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