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两个多月公司都不批我走,我想去劳动局告他,可是我们又没有签劳动合同?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

2025-03-11 0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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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视为非法用工。所以请搜集能够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记录、工作成果、考勤记录、工作现场如有摄像记录等等),然后在你的劳动时间内公司应当支付你双倍工资,其中一半是正常的劳动薪酬,另一半是公司非法用工的赔偿金。另外员工是可以申请离职的,公司无权扣押员工资料禁止员工离职。如果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可以在当地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你这种情况可以随时走人。并且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并且支付每满一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主要收集好的证据,如工作证、工作服、出勤表、签到表等

回答3: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行 有他给你发工资的证明什么的 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