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承兑在先,提示付款在后。担承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票据法》第38条),只有经过承兑的汇票,才能保证持票人到期取得票款。提示承兑是在汇票到期之前进行的,而且只是要求付款人对到期付款做出承诺,并不是真的付款。提示付款必须是汇票到期后,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足额支付票款的行为。提示付款必须是在汇票到期后才可以,汇票不到期,付款人(承兑人)是不付款的。
提示承兑先先承兑了才付款,承兑是收票方的先手行为,然后是开票方去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