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结婚后买的就属于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规定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买房:婚前买房,原则上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如果房产证写别人的名字,你能提供有效证明钱是你出的,则房产可以通过认定程序证明你是事实出资人,享有相应的产权。
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你的名字,则房产归你所有,如另一方能提供出资证明,则享有相应产权。也就是在无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房屋登记簿上写的是谁,房子就归谁。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是按照物权法执行而不是按照婚姻法里关于共同财产的条例执行,所以如你出全款,最好写你自己的名字。婚后买房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无论谁出钱,房产全归两个人共同所有。
还有一点我认为你可能存在误区,向你解释一下,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如用于投资经营等行为,其收益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共同财产
您好,如果一方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依然是个人财产,但需保证银行流水清晰,不与婚后财产混同;如果只支付了首付房款,则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双方无法协商,则法院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 但是应该给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063 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78 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 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 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一方受赠所得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