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怎么要求赔偿

2025-02-24 15: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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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被人打了,不仅可以要求打人者赔偿物质损失,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步,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自己被打的经过,由公安机关对该起伤害事件进行调查;第二步,申请做伤情鉴定,派出所或法院均可指定具有资格的司法伤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伤害等级鉴定。
(1)如果损伤达不到轻微伤的程度,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2)如果损伤达到了轻微伤的程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私下协商赔偿。如果有住院的,还需要承担上述费用之外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3)如果损失达到了轻伤或者重伤的程度,如果造成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还需要除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之外,承担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此外,还可以根据受害人承受的肉体与精神痛苦情况要求施暴者给予一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