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您的遭遇深表同情,律师给您的法律咨询咨询如下:
首先,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就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其次,婚姻法该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第三,您母亲作为婚姻关系的受害者,可以获得经济赔偿,如果您母亲没有收入来源,对家庭生活贡献较大,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3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
如果夫妻双方对债权债务没有特别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财产权益归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平均分割,但是如果某项财产或财产权益归于一方更有利于发挥财产的价值或使用价值时归于该方,得到该财产或财产权益一方应给对方相应补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借贷没有特别约定的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平均承担。但借贷一方借贷为了自己本身事务时为个人的债务。你父亲生意上的有亏损,如果之前做生意是为了供应家庭生活为家庭增加收入时,生意上的借贷应为共同债务。
如果夫妻双方对债权债务有约定依其约定。
首先应当明确你父亲的生意,是属于个人独资,还是合伙,还是有限责任,这样就可以清楚400万的外债是否归为家庭共同债务。
依照你这样的情况,可以两人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由法官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法官会倾向于你母亲,与两个妹妹。
这个离婚纠纷的关键问题在于那400万的债务。你母亲必须必须能举出这400万元的债务不是用于婚姻存续间的家庭所用,(如果是工厂赔了400万,你母亲同样有偿还的义务)否则就属于共同债务,你母亲同样有偿还的义务。
你母亲还必须提供你父亲经常打骂他,以及出轨的相关证据,证实你父亲是婚姻中的过错方,这样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占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