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钱是否已被犯罪嫌疑人全部花光。如果被全部花光,抓到犯罪嫌疑人,只能判刑,钱是追不回来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将钱转给其他人,只要钱没被全部花光,都有希望追回一部分或全部追回,只不过是追回难度与追回时间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抓到后,需要调阅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储蓄卡、信用卡的所有明细,这样才能确定被盗刷的资金流向了哪里。如果储蓄卡、信用卡的明细中出现“取款”记录,那就说明被取走现金。只能让犯罪嫌疑人老实交代,钱被取走做什么用途,钱最后交给了谁。
另外,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的储蓄卡明细中如果有出现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存款”,必须调阅当时的存款登记单,部分银行存款登记单上会注明“款项来源”(例如:民生银行)。这个非常关键,有可能从存款登记单上注明的“款项来源”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给追回信用卡被盗刷的钱款带来破案转机。
调阅上述提到的这些资料,必须有公安机关或法院开具的“调阅涉案人员账户清单与明细授权书”的证明原件(需盖章才有效),不然无法调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