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儿子2004年生,二儿子2008年生,女儿2011年生,我老婆起诉离婚要女儿不要儿子怎么办?

2024-11-26 15: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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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

……

我先帮你捋一捋

老大16岁

老二12岁

老三是闺女9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当时这个年龄为什么限定到10周岁以上呢?是因为民法通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界定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

但是之后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底线下调到8周岁,所以,现在法院听取意见的孩子年龄也应该下调到8周岁。

你家三个孩子都超过8周岁了

所以

到底哪个孩子跟谁

由谁抚养

需要征求每个孩子的意见

那么为什么要听取孩子的意见呢?因为孩子最了解父母双方的具体状况,也最清楚谁最爱自己跟着谁更快乐。所以在孩子的认知能力范围内作出的选择更符合孩子的利益。

那么,法院是否就会按照孩子的意见判决抚养权呢?还不能说的这么绝对。孩子的意见只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全盘考虑、妥善解决。

唉……

孩子是无辜的

所以

最好还是别离

回答2:

多好的一家人呐!儿子也有了,女儿也有了。应该是美满幸福才对呀!为什么要离婚呢?希望一定要找到两个人的原因,好好的和解。因为离婚要有正当理由。没有正当理由是不会给你们判离婚的。

回答3:

可以协商解决

回答4:

你和老婆结婚之后相继生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现在你老婆起诉离婚,只要女儿,不要儿子,这个没有办法。只能是看法院怎么宣判,一般来说,这种要求法院会支持的。

回答5:

一般来说,肯定是一人一个,这样也可以,要不也没什么好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