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思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
2.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不同,在时间上和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始于法人成立,终于法人消灭,在法人存续期间始终存在。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其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一致。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范围,不能超出其权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围。
3. 法人失去行为能力的原因是失去权利能力,所以要重获,就需要重新得到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一旦被申请宣告破产,民事行为能力即终止”是不对的!原因如下:《民法通则》第46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因此,法人在被宣告破产后,只有在清算完毕,办理注销登记后,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才会终止。
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