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觉得,离婚以后孩子只能跟着一方。但是两个其实应该都很爱小孩。但是我们又做不到像电视里那样。双双去陪孩子。如果离婚之后还因为关爱孩子的事而纠缠的话。可能对婚后的另一半不公平。但是孩子太小,可能自己还要看。其实你知道孩子能如何的称谓你吗。叔叔,还是谁。
你对象,因为他有工作有能力照顾孩子
按照你的描述来看,你的孩子才三岁,一般情况下按照正常的程序来判的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母亲,毕竟孩子年纪小,需要母亲的照顾,而男人可能往往忙于事业或者粗心大意,并不适合扶养这么小的孩子。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你现在的自身条件,毕竟你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在判的时候也会考虑这方面的因素,你能不能给孩子一个安稳的生活环境?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的丈夫有外遇或者脾气暴躁,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话,那么在判的时候就对你会有利一些了
多数会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
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法官会倾向于年幼的孩子跟随母亲!但是如果母亲没工作,基于对孩子的生活保障,也考虑跟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