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单独的单据买卖,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只要受益人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单据,那么开证行将保证对受益人付款或到期付款(对于远期信用证而言)。由此可知,只要受益人相符交单,那么就可以从开证行处得到信用证项下的价款。所以,只要受益人拿到信用证项下的价款之后,客户是否要货与受益人无干了——除非受益人没有相符交单而被开证行拒付,那么,开证申请人(客户)不放弃(不接受)不符点,则会遭遇开证行拒付、客户也拒付,且客户不要货了的结局——如果周边还有客户能够接收者批货,那么就抓紧转卖出去。如果转卖不出去,那么只好联系货代安排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