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交往,在恋爱期间女方花费男方的钱,分手后,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并走法律程序

2024-12-12 18:42: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法院会支持男方主张的。但具体会进行分辨,因为赠予、借贷以及影响男方经济能力程度等具体问题,会对这些财物的性质产生影响,善后处理也会有所不同。

回答2:

可以的。如果真像律师函上面所写,暂存的2000元,和垫付3000元,并许诺归还的话,是可以成立,若不归还,应该可以形成恋爱诈骗。可以咨询一下。

回答3:

这要看花的什么钱,如果就是平时约会吃吃喝喝送点小礼物的钱,这就不要了吧!不是每份付出都是有回报的,又不是买卖货物。
但是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大件,例如订婚的金银首饰、房产、彩礼什么的,这是可以要的。

回答4:

只能要回定亲的彩礼钱,或者数额较大的不动产,如果你算的很仔细她拒不给就是告也没用的,她反咬一口她的青春损失费等你也是没办法的

回答5:

我这边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也拍了婚纱照,然后我这边就是归还见面礼的钱10100和婚纱照AA,外加购买的金饰,然后男方emmm就不同意要我归还转账的三个520还有一个1314,平板是当初借我钱赔礼道歉的东西,手机是本来我用自己的钱买的,然后他这边自己主动要求报销的,我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