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要为商标侵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吗

2025-03-22 09: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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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商标侵权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1)停止侵害;(2)赔偿损失;需注意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4)赔礼道歉。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有:(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商标侵权情节严重,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2: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应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作了如下规定: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企业事业单位犯前两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3:

你好,
网站要为商标侵权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直接或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被称为侵权人,成为侵权诉讼的被告。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也都是按照是否实施了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来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侵权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我们不难看出,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旨在明确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为确定商标侵权主体提供法律依据。只有实施了上述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才能构成商标侵权的侵权主体,成为商标侵权诉讼的被告。实施了上述规定中的各种商标侵权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构成不同类型的商标侵权主体。

回答4:

如果版权方追究的话,一般会采取视频下架的方式。
关于网站,是播放权,而上传者才是版权人
没有正式发行的影音材料,追究难度很大.....
如果视频内容本身侵犯版权,视频网站可以根据“避风港原则”不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