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销售清单是不是必须在防伪税控系统里面开?

2024-12-26 11: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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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的,增值税发票销售清单是必须在防伪税控系统里面开。

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三条 :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国税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回答2:

企业给购货方如果开带清单的发票,不能不在防伪税控里面开清单。

回答3:

按现行规定销货清单必须通过防伪系统开具,否则是无效的进项不抵扣。通过防伪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应该是打印的“详见销货清单”字样,如打印的是其他的如“药品一批”清单肯定就不是防伪系统开具的了哈。

回答4:

这个问题很普遍,开一批的清单肯定是业务人员制的。

回答5:

根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所以开票系统里有销售清单的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