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与拌合 1.级配砂砾、级配砾石、级配碎石、级配碎砾石基层所用原材料的压碎值、含泥量及细长扁平颗粒含量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大、中、小颗粒范围也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2.采用厂拌方式和强制式拌合机拌制,符合级配要求。 (二)运输与摊铺 1.运输中应采取防止水分蒸发和防扬尘措施。 2.宜采用机械摊铺,且应摊铺均匀一致,发生粗、细骨料离析("梅花"、"砂窝")现象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3.两类基层材料的压实系数均应通过试验段确定,每层应按虚铺厚度一次铺齐,颗粒分布应均匀,厚度一致,不得多次找补。 (三)压实与养护 1.碾压前和碾压中应先适量洒水。 2.控制碾压速度,碾压至轮迹不大于5mm,表面平整、坚实。 3.可采用沥青乳液和沥青下封层进行养护,养护期为7~14d。 4.未铺装面层前不得开放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