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卖,农村的地是集体的,村民只有使用权,只能是转让(转让对象为本集体成员)。如果是转让其性质只能是村民之间或买卖双方的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事实上,《土地管理法》虽未明确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但上述法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就是禁止村民向本集体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