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就是要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要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即是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在我国相应的会计税务处理上应该遵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对于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
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在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时候,我国对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下是相关的通知规定:根据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对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该文件第三条“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明确了土地价值也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税务局要求调整房产税计税依据理由充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的相关法律政策使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相同,更好地完善了我国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的相关问题,在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