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施工许可证施工将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项日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4、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5、招标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己确定;
6、建设单位已委托建设监理或建设单位建设工理机构资格己审定,施工单位在本工程的项回经理已确定;
7、资金、物资和施工所需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8、按规定已在统计部门办理了统计登记手续;
9、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1、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将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第十三条规定 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第73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 0%以下的罚款。
《建筑法》64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可以处罚。《建筑工程许可证管理办法》10条: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并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