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也要一年才能出来。
是从羁押之日开始计算,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典》第78条规定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
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
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是丛拘押的那一天开始算,至于减刑那要看判下来之后还有多少余刑,一般一年减三个月是没什么问题的,最低要服刑一年(也是丛拘押之日起算)。
判决的徒刑期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从羁押的日子算起
如果是被抓时间长就可以申请减免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