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按月结算,不是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如果每月没有发工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2、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没有这个规定,法律只是规定工资按月支付,每次发工资都要结算清楚。
这个比较重要的是在刑法规定了恶意拒不支付工资的相关犯罪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