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相关延续缴费的制度出台,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此处以张家港举例:
办理对象:
参保人员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我市后延缴费:
1.张家港市户籍的。
2.非张家港市户籍,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前在本地参保,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本市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可在本市申请后延缴费;非我省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市累计缴费不满10年,但在本省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可在本省最后一个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所在地申请后延缴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超过退休年龄后延缴费的办理对象和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之后就不能再为其参保了!
那就只能自己去延缴或者转回户籍地来申请退休!
超过退休年龄了还想再缴纳社保的,具体情况可见下方:
1、从来没交过社保的:
(1)在户籍地的:
符合要求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农保;
(2)不在户籍地:
符合要求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2、缴纳过社保的:
(1)无论你是在户籍地or非户籍地,只要缴纳过社保但到退休年龄未达到缴费年限的,符合要求的,都可以在当地申请延缴;
(2)社会保险法(2011年)实施之前参保的,延缴5年后还没有到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
扩展资料:
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①带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②填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
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
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①提供从业人员档案材料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审批
②拿参保人员补缴审批表到缴费大厅填写个人缴费申报表进行缴费。
5、已参加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未满30年,女未满25年的,按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余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休时间、需缴纳的余期年限由参保人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科确定后,到缴费大厅办理。
6、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后,原参保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60%补缴差额,核销企业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不可以。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不允许,一是你已经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二是本来就不允许一次性补缴退休。如此这样劳保基金统筹不用积累了,都采取这种方式退休,社保很快就垮掉了。
不可以,因为已经超过退休的年龄了。
按照国家规定是不行,非常严格。有关系,一切都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