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海珠区服装公司上班有一年了,老板没有缘由的要辞退我,我们公司是没买社保,没签合同的。

2024-12-17 08:47:3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 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上个月才下来,在此之前你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

  2. 单位无故辞退你,你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金

回答2:

您好,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