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少于500人。
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配备,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医院不得少于5人,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不得少于3人;300—5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2人;300张床 位以下的医院不少于1人。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指定专人兼职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配备,1000张床位以上的大型医院不得少于5人,500 张床位以上的医院不得少于3人;300—500张床位的医院不得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