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低保人员享受的哪些优惠

2025-01-04 13: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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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享受《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的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于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同等的就业援助政策(税收减免政策除外)。
对年龄偏大、文化基础较低的农村低保人员,聘请具有一定技术或实践经验的人员,采取“以师带徒”等形式培训的,可与集中统一培训一样,参照有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培训补贴,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勤杂岗位,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安排农村低保人员就业的,给予用人单位适当的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建立低保待遇渐退机制,鼓励农村低保人员通过就业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在一年内,对就业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发放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救助证,其家庭享受除低保金外的所有低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一年后,按规定进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