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累计满10年如何解释?是连续不能间断吗

2024-11-25 1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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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特殊工种退休累计满10年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1、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是累计计算的,而不是按连续工作年限计算的;

2、如果按照有毒有害工种退休,只要满8年;如果按井下或高温工种退休,要满9年才能提前退休;如果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3、曾经从事过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人员,可将两个及以上特殊工种的实际年限相加,退休条件按从事特殊工种要求的工作年限来确定。

扩展资料:

特殊工种退休的审批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享受优惠的退休年龄和待遇,所以,特殊工种职工退休一般实行更严格的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制订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确认有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在为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申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前,必须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根据具体条件和本单位的实际,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社保中心同意后实施。

2、职工退休应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为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一般由用人单位填写《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然后,将审批表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所在区、县社保中心复审后,最后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批准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3、特殊工种退休的责任。为制止少数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对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经有关部门查实确有虚报行为的,区、县社保中心有权将违反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退回原单位,由原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管理,并按规定追回已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全部养老金。

回答2:

特殊工种退休累计满10年是指将本人在单位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累计计算(期间未从事特殊工种时间减掉)。非连续不能间断。 你的情况可以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为有毒有害8年,高温井下9年,重体力劳动10年,你前后已累计从事了特殊工种时间13年,你档案中的记载只要满足上述规定年限即可。此外还可以提供原始调令,原始工资表为证。

回答3:

是这样 特殊工种的计算是指你从事某种特殊工种工作连续中间不间断的工作10年 且要以你的原始档案中有确切记载为证 当你达到55岁法定退休年龄时 才可以申请特殊工种退休!

二楼说的不对 如果是中间中间有间断的话 如何计算特殊工种时间 说不通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