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说明是哪个省份或城镇,因此不便于说具体的手续是什么,但是大致上都应该是一样的,
即:入职需要到劳动局办理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局备案——办理《就失业证》或《就失业证》签注——社保中心(局)办理社保人员增加(缴费)手续。
合同到期或者解除合同离职时也需要到劳动局办理退工手续——社保中心(局)办理社保人员减少(停缴)手续《养老保险手册》签注盖章。
这时候单位会将签批盖章后的《就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交还给你,到了新单位又可以周而复始的开始办理新的用工手续了,否则,劳动局或社保局的网络里还有你在原来单位的用工手续,你到了新单位是不能够再办理手续的。
办理不了用工手续就无法缴纳社保的五险,对自己造成利益损失。
到原单位去要就可以了
到原单位办理即可,证明您已从原单位离职且原单位交的社保已经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