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俗话说冤家易结不易解,可以找双方都认识的人或找村委会协调,把恩怨或问题放在桌面上说清楚,看看有没有解决的办法。毕竟从内心上讲,谁都不会主动惹事的。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侵权,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前提是收集好充分的证据(人证,物证,录音录像资料等)。
情节严重的,可以报警,要求追究其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恩 这家伙 真是很牛 啊 你应该先礼后兵 先和他好好说 把事情的利弊说明白 如果他还是冥顽不灵的话 那就只能用你的后者办法了
1、可以报案,留下报案记录;
2、同时注意录音留下证据;
3、到电信部门打印通话记录,查出对方号码。
现在没什么问题,注意保留上述证据,为以后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不要以暴制暴,对方的恐吓正是其懦弱、害怕的表现。看谁在法庭上笑到最后!
非常支持以上的说法,一定要留下电话录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