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还是要按旧方法,结婚后先申请I-130移民资格。但是呢,即使是美国公民,长期在海外,会被认为“domicile”不在美国而不能担保亲属移民,除非是在海外替“美国公司”工作。这些方面你最好就是跟美国的移民律师咨询一下(不要找移民顾问,他们不懂的)。
我记得我有看过一个案子,是一个刚拿到临时绿卡的妻子,她的公民丈夫被公司派到海外工作,她也就一起去了。根据规定,得到绿卡后,如果她的丈夫将要在美国公司的海外公司工作超过一年(这个需要公司出证明信),她也同去的话,她马上就可以申请公民。再然后,好像半年左右她就拿到公民了。
你孩子19岁了,应该办K1,孩子办K2,比较合适,CR2结婚时孩子要不满18岁才可以申请。
先结婚 让他给你发邀请 探亲邀请 拿到签证在当地办落地签 先结婚最重要
孩子19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