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被告跑了不接传票怎么办?

2024-12-16 1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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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打官司被告跑了不接传票,法院可以公告形式送达传票。
法院会按照要求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应当在法制报、人民法院报,或者当地有影响的媒体发。最后,被告不到庭,就缺席判决。

回答2:

法院公告会发在报纸上的,如受理法院与被告不属同省的则发在最高人民法院报上等全国性法制类报纸上。

回答3:

传票不能送达的时候,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应当说明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当事人有权上诉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