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但只是部分房产。如果保持产权登记现状,以你们婚姻登记日起算,且没有签订相关房产协议,则婚后还贷部分的债权分割为,你与你老公占婚后还贷部分房产价值以及房产增值。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离婚时按协议分割,若无协议,法院会认定该房产产权及债务归产权登记人,登记人应对另一方也就是你给予补偿。但如果加上你的名字,则你拥有上述财产权利,也同时拥有对该房产共有产权的权利,这是不一样的,所以,你能争取到,是有必要加上你的名字的。
住房分为产权和债权。
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就是属于公公所有,和你以及你配偶无关。
公婆如果离婚,可以协议分割住房产权。
债权,老公和你参与婚后还贷,这笔钱可以主张债权,要求公婆还钱,这笔钱,你离婚时可以要求一半权益。
你被套路了😭,就是说你们没婚房,房子是你公公的,而房贷是你们共同财产在还,你得拿到你老公的还款证据,如果他们有心联手防你,这证据不容易拿到啊,找律师问问吧,看怎么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