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好,主动离职,但是公司在离职证明上显示辞退在客观上侵犯了你的权益,如果新的公司拥有你的话,那看你的离职证明就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你应该将这种情况向你们公司的人士或者你的上级进行反映。离职证明上给你写辞退两个字,很刻意的是在为难你。如果公司的行为的确影响到你,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劳动仲裁,并不是因为你不胜任而产生的离职。他们在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负责,他们其实都主动辞职,公司也会给你相应的补偿。
我认为这属于故意刁难你,应该找上级领导,把这个事情说清楚,要求他们再重新给你写一个离职证明,以免影响你,后面找工作
同学,这是一道送钱题啊!首先,拿着证明申请劳动仲裁,N+1补偿少不了。然后,钱到账后,让公司重新开一张离职证明。一定会开到你满意为止!离职证明只需要注明什么时候在公司工作,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不需要写什么原因离职,如果有对你不利的东西,让公司重开就是了。毕竟公司总是上仲裁庭也不是什么好事。再给大家普及一点知识,补偿的月工资基数是可以包含奖金、补贴、其他福利的。这种情况月工资平均数比固定工资高不少,尤其是那些打着 12+n 旗号的公司。另外重要的一点就是,记得先开一张收入证明(瞎开收入证明的公司要注意了)。这些都是非常重要且有利的证明。我不保证你能全部拿到,但是,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
主动离职但公司给的证明上写的是被辞退,这样你可以找公司的行政就得跟他说明一下这个情况,你说我是主动离职这块为什么离职证明上却写着被被辞退呢?如果说你写上被辞退以后影响我找工作该怎么办?所以让行政重新开一个离职单,我可以重新填一下。
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一般情况下员工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可以拿的,但是这家公司竟然给主动辞职的员工开了一张带有“被辞退”字眼的离职证明。
那这样性质就完全变了,本来自离的员工是拿到不到经济补偿金的,结果现在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是赔偿金!
理由很简单,我想主动辞职你不让,非得要给我开一张写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那就不要怪我向你索赔了!
既然公司表明你是“被辞退”的,那公司必须要拿出辞退你的理由,也就是公司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公司没有办法举证,那不好意思,这样的辞退就是违法辞退。
具体操作在这,拿走不谢!
拿到带有“被辞退”字眼的离职证明后,坐下来和领导好好谈谈,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赔偿金,表明如果公司不支付,那你就要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一般情况下,公司肯定都不会支付这笔冤枉钱的,那这个时候你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与公司进行和解,既然公司不肯支付2N赔偿,那就要求公司至少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N,如果公司还是不愿意怎么办?那就仲裁庭见吧
第二个选择,那就是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诉求很简单: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仲裁委都会支持你的诉求。
具体还是在于你怎么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