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HOUSE B/L签名一定要显示CARRIER的名称,如果是CARRIER的代理_就要写AS AGENT FOR THE CARRIER,同时也要写CARRIER是谁。保险起见,能细节就细吧。
2.有些信用证是不写NOTIFY的,但是很少。一般applicant就是NOTIFY,如果申请人不是通知方,(根据合同),在确认信用证之前还是先和你们客户确认清楚。
3.一般情况下,我们国家的银行费用我们付,他们国家的银行费用他们付。接受底线的话,如果你们是卖家,要看货物价格卖得怎么样。呵呵,还要看客户是什么程度的客户。。。
4.哪边验货?银行留底的哪些单?。。。如果你们确定是软条款,对方又不肯改,就不要接受这个证。
供参考
1,对的,HOUSE BL是货代提单,必须有AS AGENT FOR THE CARRIER,并指明CARRIER:XXXX船公司
2,一般是applicant是通知人,如果没写可以咨询你的客户。
3,一般是按照发生地点国家来。接不接受看你们公司咯。。。
4,软条款很伤人的,最容易造成拒付,小心为妙。如果不肯改,让客户写一份保函,或者不接受此单
提单如果没有规定通知人,可以在船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加在提单副本上(与你订立合同的人)就可以,否则就需要客户改证,加上通知人。
关于银行费用,一般的都是支付本国的银行费用。
两个章一致,并不是软条款,不知你指的是哪种章,一般是应该一致的。
提单上必须填写通知方NOTIFY PARTY,否则船公司不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