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兵役法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参军。拘留并不是刑事处罚。所以从理论上说是可以参军的。 二、受过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被撤案释放的,可以参军。因为这种情况不能证明受刑拘的人犯罪 三、受过刑事拘留后,因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而被撤案释放的,也可以参军,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是较难的了。 四、受过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也可以参军。但也是很难的了。因为政审是很严格的,特别是李沛瑶被卫兵杀害后,招军的政审是很严格的了,刑法中增加了“提供不合格兵员罪”呢。 五、刑事拘留的,各地一般都输入电脑,特别是在地级市以上的看守所,电脑比较普及。而在一些偏远地区,情况就不同了,因为我国有许多地方的县的看守所还没有上电脑。所以,这种情况下,就是没有上中国的啦,但是,如果是地市所在地的看守所,一般都是联中国的了,加入的是公安中国,公安内部可以查阅到刑事拘留的情况。 即使是不上中国,案发派出所及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都是存有档案的。所以如果是政审,当地就可以查到被调查者在外地的犯罪记录
可以消除的,因为没有犯罪。